一个是麦香鸡味块,一个是麦香鸡味卷,两家不同公司的产品,为何长得如此相似,究竟是谁在模仿?“撞衫”的背后,他们又会如何为自己辩解?近日,盼盼食品集团抡起法律重拳打击不法厂家的仿冒行为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起官司(即《盼盼食品撞衫记》),在教育电视台栏目《法治天下》播出,引发各界热议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个案件已经成为商标侵权的指引性案例(案例仅53例),为今后类似企业的合理维权提供了榜样,也给相关部门提供执法判断依据。
对“仿冒”祭出法律利剑
用着几乎一样,一般人难分难辨的包装和商标,郑州年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膨化食品的外包装长期傍盼盼“麦香鸡味块”,引来盼盼食品集团的一纸律师函,并要求前者立即停止侵权,在媒体上公开影响,并索赔经济损失。日前,这起官司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,年丰公司被判决: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费用。
“盼盼”系列食品的拥有者是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(即盼盼食品集团)。2013年盼盼食品的销售人员发现,一款来自河南新郑市的膨化食品“麦香鸡味卷”和盼盼旗下的“麦香鸡味块”的包装、商标极其相似。2014年,又发现这款“麦香鸡味卷”仍在销售,并于当年11月18日向新郑市工商局投诉。此后,工商部门在年丰公司生产现场查获100箱该产品。
盼盼食品随即将年丰公司告上法庭。经过漫长的法律博弈,郑州中院判决:年丰公司与福源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,年丰公司主观上显然具有攀附福源公司度和影响力的故意。其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,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法官说法: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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